新闻快讯
9月19日下午,中特律师事务所作为高新区法院指定诉前调解合作的五家律所之一,陈长志主任作为律所代表参加此次律师事务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为大力促进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开展律师参与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广泛征求各律所意见,高新法院召此次会议。
中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一所在合肥乃至安徽颇具实力的综合性律所,已经不是第一次参加此类会议。今年7月,中特律师事务所为瑶海法院输送一批年轻律师作为诉前调解员,在近两个月的工作中,成功调解数十起案件。
会议伊始,律师代表中一名代表律师孙律师提出:“在诉调对接时,出现当事人不愿意、案情复杂等问题,是否不可调解?”对于孙律师提出的疑问,高新法院施光远院长以及项红副院长分别给出了答复。其中,施院长指出:律师在作为调解员时要做到了解法院,了解案件特点。例如民商事、知识产权、涉外法律等案件的处理,要提供多种律师多元调解的方式进行案件调解。
中特律师事务所陈长志主任指出在多元调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给出的建议:
1. 诉前调解目前存在一些问题:所有案件都从诉调过会导致周期太长,难度太大;线上调解虽存在,但是受当事人文化程度、设备技术条件的限制,在具体的运用中存在难度。
2. 诉调要细分案件种类,安排不同的专业调解:例如人员涉及到物业物权问题,设立物业物权研究中心,最好细分案件种类。
3. 办公场所的问题:办公场所不拘泥于法院,而且要帮助解决律师交通出行问题,比如提供停车位、工作餐等。
对于陈长志主任的意见与建议,高新法院的参会领导也表示赞同。
会议的最后,中特律师事务所与高新法院达成共识,在沟通协作、创新调解中共建“一站式多元化调解机制”,共同维护法制权威,共同维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众正义。